关于开展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标兵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的通知
文章来源: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 点击率:5437 发布日期:2018-05-21

关于开展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标兵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的通知

 

各镇人民政府,市经济开发区、沿海经济区、城东新区、西溪景区管委会、市直相关部门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落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,认真履行科协组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责定位,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按照盐城市委确立的“产业强市、生态立市、富民兴市”战略部署,紧紧围绕“融入长三角,建设新东台”目标,聚焦“五个新实践”,奋力谱写新时代东台发展新篇章,经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科协研究,决定开展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

(一)先进集体3个。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,表彰为“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”。

(二)先进个人20名。其中,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,表彰为“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”;奖励一线在职、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,表彰为“东台市优秀科技工作者”。

二、推荐评选条件
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祖国,作风廉洁,遵纪守法,坚守科学精神、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。

(二)科技工作者团队或科技工作者应于近2年内,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:

1.在聚力“五个新实践”中组织技术攻关、技术协作,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、高端技术供给、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补短板,做出重要贡献;

2.在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,特别是在关键共性技术预研、学科建设方面,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水平进位;

3.在企业生产实践中,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推动技术创新、新产品开发,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,引进、消化、吸收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等方面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;

4.在农业生产中,推广先进实用技术,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,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;

5.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、推进科普信息化、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中,取得突出成绩;

6.在教育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,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;

7.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才能,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。

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市内完成。

(三)行政机关工作人员,市级学会(协会)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,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,近年来企业、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,曾获得过市级以上“科技标兵”“优秀科技工作者”荣誉的相关人员不参加先进个人推荐评选。

(四)获奖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、先进个人一般为本市户籍,科技创新团队成员70%以上应为本市户籍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成立评审委员会,由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科协的负责同志,以及有关部门、学会等方面的专家、科研人员组成,负责评审工作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。

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审工作:

1.形式审查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。

2.专业初评。按理、工、农、医等学科分类组建专业评选小组,对候选对象的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和定性评价产生初评人选,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筛选汇总后,按表彰名额的120%的比例,向市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对象。

3.综合评审。结合初评结果,市评审委员会对建议对象的地区分布、学科结构、实绩考察和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,等额确定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、东台市优秀科技工作者。

4.媒体公示。将综合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被提出异议的人选,认真进行核查,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以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作为今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庆祝活动内容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科协联合印发表彰通知,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证书、奖牌,并予以适当物质奖励;新闻媒体和推荐单位通过一定方式表扬和宣传获奖对象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明确职责,规范操作。各镇人民政府,市经济开发区、沿海区、城东新区、西溪景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市级各学会(协会)、市直各基层科协负责本地区、本单位、本学科候选对象的推荐、筛选、审核、上报工作。原则上,每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一般为1人,科技人员相对集中、创新成效显著、学术氛围浓烈、科技富民突出的单位可单独或联合推荐1个科技创新团队参评。各推荐单位可视情况设立推荐评选机构,以遴选申报候选对象,并就推荐的候选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、人社、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。所有个人和团队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,不接受自行申报。

(二)严格标准,确保质量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、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,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。推荐出来的科技创新团队、科技工作者应当政治表现好、事迹感人、业绩突出,确保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

(三)面向基层,注意比例。推荐对象要面向在各个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,重点推荐服务地方新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、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和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、开辟新方向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创新团队。推荐评选过程中,要适当考虑女性的比例,统筹考虑推荐对象在科研、企业、农村、科普、服务等工作领域的分布。

(四)加强监督,严肃纪律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做到社会公认。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。要严肃评选纪律,对伪造身份、编造事迹、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,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,取消相应名额。

(五)把握进度,按时报送。推荐材料经各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后,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(A4版面)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推荐材料包括:

1.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;

2.《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》《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》一式三份(正反两面打印,主要事迹必须按要求填写,否则一律退回);

3.候选团队、候选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(2500字左右)及其必要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)一份;

4.候选团队、候选人工作情景电子照片一份。

评选文件和相关表格可在“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”网站下载。

市评委会办公室地址:市行政大楼1305室,联系人:翟奇俊,联系电话:89561301,邮箱:793157736@qq.com

 

附件:1.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.docx

       2.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.docx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51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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